22级法律事务、计算机应用专业张丽君等27名学生考试成绩不及格,经补考后仍不及格的课程累计门数达到本学年所学课程总门数的三分之一及以上。根据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五章第二十四条:学生所学课程考试、考查不合格,学校应当提供补考机会,补考次数和时间由学校确定。学生缓考、留级由学校规定。学校应当及时将留级学生情况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新余特种防卫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四章:学籍异动与信息变更规定第二十三条,“在同一学年内,经补考后仍不及格的课程累计门数达到该学年所学课程总门数三分之一及以上的学生,应留入低一年级”。
经校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知教务处按照会议决议,对张丽君等27名学生(名单附后)分别做出留级处理。现通过新余特种防卫学校网站予以公告,请张丽君等27名学生在2025年5月23日前到学校办理留级手续或提出异议。如未在公告期内到校办理退学手续或提出异议,无论是否返校办理相关手续,学校将于公告期满次日上报市教育体育局并对张丽君等27名学生做留级处理。
本公告期满视为新余特种防卫学校留级处理决定书已送达。
公告日期:2025年5月19日——5月23日。
联系电话:0790—6968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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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新余特种防卫学校
教务处
2025年5月19日